美国对中国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作出反倾销终裁
2026年4月8日,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,对进口自中国的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,裁定3家中国企业倾销幅度为85.11%,其他中国企业的倾销幅度为159.04%。
2025年3月4日,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,对进口自中国的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,被调查产品位于美国海关编码2929.10.8010和3909.31.0000项下,也可能位于3824.99.2600、3909.50.1000、 3909.50.2000等项下。2025年9月16日,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,对本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,初步裁定3家中国企业倾销幅度为376.12%,其他中国企业的倾销幅度为511.75%。






